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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谐工商促和谐社会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和谐工商”,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是工商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本身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建设“和谐工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以合情合理的方式进行监管,为行政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实现监管服务和谐统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加大市场治理力度,努力营造安全健康、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

  要围绕职能,尽职尽责地突出抓好经营环境和消费维权重点领域的监管工作,强化监管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市场经营秩序中危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积极营造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切实搞好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强化对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狠抓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是要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和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传销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是要加大农村市场整治力度,积极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执法行动”,靠整治促和谐,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制假售假、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促进消费和谐与诚信经营环境的建立与发展。

  二、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努力构建放心消费的市场平台

  商品质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把监管商品质量作为消费维权、促进消费和谐的重要任务,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打假治劣工作,靠有效监管促社会和谐。

  一是要下大力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范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以食品及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点,以边远山区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着力引导监督市场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和承诺服务等自律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

  二是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要在严把商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监管制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预警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曝光质次价高的商品,使其无市场立足之地。

  三是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突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建筑建材、电子通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汽车农机配件等重点品种,把组织开展市场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查处那些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消费欺诈、消费侵权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努力规范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

  要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与促进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朝着规范化、经常化、法制化方向发展,靠规范监管促和谐消费。

  一是要突出重点服务行业,加强监管执法。重点抓好电信服务、餐饮、旅游、美容美发、家电维修、供电供水、供暖供气、互联网销售等行业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规范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要创新服务领域监管和维权工作手段。要鼓励和监督经营者健全和完善与消费者的和解制度、自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服务安全责任制度等,并与12315消费维权网络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进农村有机结合,完善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督服务体系。

  三是要积极引导服务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引导和帮助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则、完善行业服务规范、协助解决消费纠纷,加强对服务行业的规范和管理。注重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新闻媒体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逐步形成良好的服务消费社会环境。

  四、加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力度,努力健全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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