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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处:再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信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再次被信阳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信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隶属于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08年1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市房管中心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文明委的亲切指导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建立创建目标,健全创建组织,认真履行文明单位创建职责,立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登记窗口平台,不断提高房屋登记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信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累计捐款达3万余元。其中,向新县箭长河乡等地方开展扶贫捐款2万余元,捐赠棉衣、毛衣等物品500余件,书本1000余本。其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献血活动,累计献血达6000余毫升。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树立了较好的社会形象,为打造房屋登记优质服务窗口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市场处办公室  陈建军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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